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長沙理工大學,英文名稱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36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理工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長沙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經(jīng)、文、法、哲、藝、交叉等多學科協(xié)調(diào)發(fā)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體,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生推免權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首批全國“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典型經(jīng)驗高校”50強、湖南省“國內(nèi)一流大學建設高?!保ˋ類)。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本科批、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湖南省水利特崗定向計劃、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內(nèi)地西藏班、內(nèi)地新疆班、新疆協(xié)作計劃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guī)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規(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nèi)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4年面向31個省份招生。學校結(jié)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jù)社會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需求,統(tǒng)籌考慮各?。▍^(qū)、市)生源數(shù)量、生源質(zhì)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qū)、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用于調(diào)節(jié)各?。▍^(qū)、市)統(tǒng)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zhì)量優(yōu)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yè)
專業(yè)代碼 | 招生專業(yè)名稱 | 所屬學院 | 學制(年) | 學費(元/年) | 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文理要求 |
020109T | 數(shù)字經(jīng)濟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物理+不限 | 理科 |
020301K | 金融學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20401 |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30101K | 法學 | 法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50201 | 英語 | 外國語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50301 | 新聞學 (卓越班)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50301 | 新聞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50306T | 網(wǎng)絡與新媒體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70101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0201 | 物理學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0302 | 應用化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學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71202 | 應用統(tǒng)計學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102 | 工程力學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 及其自動化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02H | 機械設計制造 及其自動化 (中外合作辦學) | 國際工學院 | 4 | 280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07 | 車輛工程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08 | 汽車服務工程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30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401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406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材料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材料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501 | 能源與動力工程 (卓越班)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501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504T | 儲能科學與工程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601H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中外合作辦學) | 國際工學院 | 4 | 300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602T | 智能電網(wǎng)信息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03 | 通信工程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05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14T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801 | 自動化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803T | 機器人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卓越班)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02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03 | 網(wǎng)絡工程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10T | 數(shù)據(jù)科學 與大數(shù)據(jù)技術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1 | 土木工程 (智能土木卓越班)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1H | 土木工程 (中外合作辦學) | 國際工學院 | 4 | 300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2 | 建筑環(huán)境 與能源應用工程 |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3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5T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6T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智慧道路卓越班)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6T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1 | 水利類 (含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101 | 水利水電工程 (卓越班)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103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卓越班)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201 | 測繪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202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化工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701 | ?輕化工程 | 化學化工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801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802 | 交通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1901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2502 | 環(huán)境工程 | 水利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2701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2710T | 食品營養(yǎng)與健康 |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28 | 建筑類 (含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 | 建筑學院 | 5 | 59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083001 | 生物工程 |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080911TK | 網(wǎng)絡空間安全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20103 | 工程管理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不限 | 理科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203K | 會計學 (卓越班)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203K | 會計學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202 | 市場營銷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204 | 財務管理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206 | 人力資源管理 | 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20602 | 物流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30503 | 環(huán)境設計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30507 | 工藝美術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30508 | 數(shù)字媒體藝術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30102T | 藝術管理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130311T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yè)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yè)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fā)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錄取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招生、陽光招生、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情況,擇優(yōu)選拔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jù)各?。▍^(qū)、市)生源情況確定調(diào)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diào)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nèi);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diào)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nèi)。根據(jù)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diào)檔時認可經(jīng)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yè)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yè),不設專業(yè)級差。同一專業(yè)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成績擇優(yōu)錄取,依次比較語文、數(shù)學、外語。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shù)排位進行錄取??忌袑I(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則調(diào)劑到考生相應科類或?qū)I(yè)組內(nèi)未錄滿額的其他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則作退檔處理。錄取結(jié)束后不再退檔案。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考生錄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nèi)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的政策執(zhí)行。
第十六條?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學校執(zhí)行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制定的相關政策??忌x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diào)劑到其他生源質(zhì)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專業(yè)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九條?報考學校英語或翻譯專業(yè)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不限定外語語種。學校有英語和日語公共教學,無其他語種公共教學。
第二十條?學校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及學校制定的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國家及生源地省級招辦關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政策錄取,只錄取填報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zhuǎn)專業(yè)學習。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課程為英語授課,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按學校預科招生計劃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校開辦了“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班”,面向在校生遴選。創(chuàng)新班采用小班化教學,實行“專業(yè)”+“企業(yè)”雙導師制。
第二十五條?學校轉(zhuǎn)專業(y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zhuǎn)出無門檻、轉(zhuǎn)入有要求”的原則,實行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yōu)錄取的政策,具體規(guī)則與程序根據(jù)《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zhuǎn)專業(yè)(類)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了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發(fā)展型資助育人體系,涵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等工作。具體實施辦法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qū)谡猩荚嚂r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nèi),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guī)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xù)及程序、錄取資格、優(yōu)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fā)現(xiàn)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jié)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diào)查處理。已錄取學生無正當理由超過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wǎng)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nèi)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長沙理工大學招生就業(yè)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lián)系方式
第三十二條 學校招生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政編碼:410114
招生咨詢電話:0731-85834715
招生咨詢郵箱:cslgzb@csust.edu.cn?
招生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http://zs.csust.edu.cn?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31-85258529?